近年来,我市初步建成了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持续提高,为服务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部分人群仍游离于制度覆盖之外,为确保其社会保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此次将通过4 项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各类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以目前参保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并将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办理暂住证人员全部涵盖其中。
二是加强部门横向联动。以公安、法院、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的有关信息库为数据源,同社保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筛选未参保、重复参保、信息缺失、信息错误等人员。
三是实行属地化分工核实。各县(区)人社部门依据市人社部门提供的问题信息名单,组织入户调查核实,信息核准后由市人社局部门进行数据库录入,全面确保数据库信息准确性。
四是全面规范参保行为。针对核实结果,采取行政手段,督促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在补缴欠费后方可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以确保参保缴费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