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75名编外工作人员,用工单位为区直机关及乡镇街道。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5日(含11月5日)以前出生;女性1982年11月5日(含11月5日)以前出生。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6室。(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3-B)
2、报名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3张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双塔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方可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考试
1、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题参照省、市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试题模式。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如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双塔区政府网站(http://lnst.gov.cn )发布。
3、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总和。依照招聘计划按总成绩确定招聘人员。总成绩在双塔区政府网站(http://lnst.gov.cn)发布。
(三)体检
依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具有体检资格的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核要审阅本人档案材料,所在居住地村(社区)和派出所或现单位应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双塔区政府网站(http://lnst.gov.cn)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选择岗位。
(七)聘用
聘用人员按《双塔区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版)履行聘用手续。工资待遇为月工资1260元,由派遣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到用工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道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一经发现资格与以上要求不符,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参加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招聘公告由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3990563
纪律监督电话:2855047
附件:1、双塔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