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及招聘对象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为辽中区常住人口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对公安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招聘对象: 2011—2016年退役士兵。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1、招聘公安辅警10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体重90公斤以下(含),无纹身,年龄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31日以后)。
四、招聘流程
1、公告
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liaozhong.gov.cn)、辽中区广播电视台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1 月 10日—2017年1月17 日。
2、报名及资审
资审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2017年1 月17日,每天8:30—16:3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中区东环街52号)
联系人:郑松鸣 联系电话:024-87821329
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填写好的个人简历(见附件),带近期2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 1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辽中区第二初级中学(辽中区新华街39号)
出题范围:试题内容为计算机应用相关知识。
要求: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公示:笔试成绩当天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附电话通知)。
要求: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如比例不足可按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5、公示总成绩名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6、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电话通知。
要求:招聘的公安辅警根据总成绩排名前10名参加体检,参照省考公务员体检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按名次依次顺延体检。
7、考察:
经资审、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公示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履办相关备案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不得报考。
2、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招聘的公安辅警不具有行政职能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劳动合同按工作需要签订,一年一签,如因工作不再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再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需要解除合同的,按签订合同工资标准的日工资计算),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
2、薪酬待遇:公安辅警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依法缴纳三险(养老、工伤、失业)。
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