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6:30前
地点:本溪县人社局门前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参检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自带体检费用350元,多退少补。
2、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报到,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纪律
1、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只能以数字代号隐名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