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分配
特岗全科医生为县级公立医院的全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入编后,由县(市)区卫计局根据实际需求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间享受国家补助。
招聘岗位:建昌县人民医院需要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九级至十三级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三)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医学类专业学历。)
(四)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五)对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6日—28日。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全科培训合格证、单位介绍信、3张2寸照片。
单位介绍信应包含以下内容:证明报名人员为乡镇卫生院非在编制人员,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适合临床岗位工作,同意报考全科特岗医生等内容。
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不少于2年,需查验执业医师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变更时间。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新区劳动大厦左裙楼二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50%)和医学基础知识(50%),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面试的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2、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体检考核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县(市)卫计局负责办理县(市)医院工作人员入编手续,并组织签定有关考生、医院、派驻乡镇卫生院三方的协议、聘用合同及相关内容的落实。
四、纪律及相关要求
1、纪律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纪律。考生应本着诚信承诺原则,在公开招聘中凡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名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其它
相关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葫芦岛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教育科 佟会
联系电话:3113344 3112719 15566696663
葫芦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