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瓦房店市市政府投融资、代建工程等项目急缺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家、省及《公司法》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人。具体需求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大连市辖区户籍;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16年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6月19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2016年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贴好电子照片后,将贴好照片的“2016年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wfdtpwgongsi@163.com邮箱。经初审后,通知报名人员,合格的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未通知参加资格审查即为初审不合格。
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录取满后不再招聘。
(二)资格审查
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本人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到瓦房店市五四路147号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学历学位以及学信网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的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5、个人简历一份;
6、报名时投送的“2016年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7、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
四、聘用
经面试确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
在职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岗位的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1日。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瓦房店市政府网网站,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附件1:2016年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6年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瓦房店太平湾临港经济区项目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