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社会保险业务,不用再跑到人社部门,只要在电脑上就能操作。根据《盘锦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办法》规定,凡自愿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备登录互联网条件并具有计算机安全与防病毒措施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结算周期为“按月”的参保单位;参保单位不存在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而未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全部险种的单位,或者是存在欠费的单位,只要存在其中一种情况的单位就不可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之后,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即可进入“网上申报大厅”。这个网络页面,市民可看到个人服务和企业服务两个内容。在参保单位业务办理方面,包括网上缴费支付、职工新参保、职工批量新参保、职工减少申报等多个板块。参保单位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仔细阅读《盘锦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同意后盖单位公章,填写《盘锦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均一式两份,到社保登记所在地经办机构业务大厅办理网上申报业务系统的开通手续。
参保单位可自愿申请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网上申报办理时间为每月1—15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信息变更业务,并留存相关表格资料,于提交次日后查询申报结果。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反馈处理结果时间顺延。参保单位办理整体转移过程中不可办理网上申报业务。需要提醒的是,网上申报业务状态为“已审核”时,代表业务已经处理完毕。当每月14日仍有未审核(已提交待处理、待审核)业务时,请及时持相关材料于当月15日前到现场办理。企业办理人员增加,五险增加原因不一致时,只能在前台现场办理该人员的增加手续。
参保企业开通了网上申报,足不出户、坐在电脑前点点鼠标即可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用实际行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