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2011年学校人才引进仍然按照“优化结构、发展航空特色”的思路,重点引进航空类学科建设急需的专业人才。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引进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引进计划
见《2011年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人事处;联系电话:024-89723776;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休息日休息)。
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有关材料:
1、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工作经历、应聘申请(本人意愿、未来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有效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重要社会兼职证明材料等;
2、反映本人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近三年来论著、论文目录及复印件,参与科研课题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招聘方式
1、考核方式
(1)根据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对应聘简历进行初步筛选;
(2)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人才引进考核小组对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学术成果及心理测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与评定,将考核结果和引进后工作安排一并报送校人事处;
2、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与面试的权重比为4:6。
(1)考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答辩、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拟录取。分岗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五)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体检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报送省教育厅、人社厅公示、备案;
(八)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试用期限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省人社厅设投诉、举报电话:024-22955741(工作日9:00-11:00和13:30-16:00)。
附件:《2011年辽宁通用航空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