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发展及学科建设需要,根据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7、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且学历应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报考,否则不予报考。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hld.gov.cn)上统一发布。详见《2020年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8:00至2020年12月 11日24:00。
2、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ldsdermyyzp@126.com,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
(2)《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清晰照片或扫描件(要求手写签名);
(3)身份证双面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4)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的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为面试考核。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hld.gov.cn)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核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hld.gov.cn)公布。
2、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hl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院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0429-8010899
纪律监督电话: 0429-3050037
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4日
- 附件: 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 附件: 应聘报名表.doc
- 附件: 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rsj.hld.gov.cn/zwgk/xzjcgk/tzgg/202012/t20201204_1011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