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和名额
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共20名,招聘人员为聘任制,无正式编制。(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录对象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岗位保密义务,接受保密监督;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5.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年龄30周岁以下 (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其他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派遣公司派遣到法院工作的人员及顶岗实习人员)
8.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从电子邮箱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疫情防控承诺书、不存在不得报名情况承诺书(邮箱地址:sbfyzzc@126.com ,密码:sb89749816)
2.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疫情防控承诺书照片(需手写签名)、不存在不得报考情况承诺书照片(需手写签名)、学历学位证照片(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学信网证明截图、电子白底免冠照片压缩(.RAR格式)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827590061@qq.co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姓名+性别+报名岗位。(如因报名格式与要求不符,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3.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会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sbx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沈北新区court)上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动态。
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电子邮箱827590061@qq.com时间为准,请考生掌握好报名时间,因网络等不可抗力因素错过报名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2020年7月5日16:00
4.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笔试题委托第三方。笔试分值为100分,占权重成绩4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邮箱中,请确保邮箱正常使用,注意查收。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将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sbx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沈北新区court)上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动态。
考生参加笔试需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距离考试时间7日内且盖有医院公章)方可进入考场。
(三)面试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测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题委托第三方。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权重成绩6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信息将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sbx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沈北新区court)上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动态。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初选人员,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及复检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及复检的视为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轮程序。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未通过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按权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信息将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sbxq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沈北新区court)上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动态。
(五)考察
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
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按权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权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编外审判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然后依次按权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工作部门及岗位。
新聘用人员与区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区人民法院负责新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合同期满后,若单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五、工资待遇
审判辅助人员月应发收入水平按人均297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掌握。同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审判辅助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咨询电话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24-89749816 024-89749811
七、举报监督电话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024-89749888
附件:
1、疫情防控承诺书
3、报名登记表
4、招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