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档案材料。师范生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非师范生到县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县政府210)。
2.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3.无违法违纪及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考生要于2016年11月28日前上报到县人社局录用调配科(县政府209),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人社局报告。考生放弃或未通过考核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空岗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录用调配科 联系电话:7823242
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7824593
岫岩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