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7:20开始入场,7:50停止入场,8:30开始面试;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11:50开始入场,12:20停止入场,13:00开始面试。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
2.面试地点:中共沈阳市委党校B座(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3.联系电话:024-22539026
三、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普通面试法,即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
四、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分数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五、面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面试时间要求,到中共沈阳市委党校B座(具体楼层见现场指示)进行身份确认,考生未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一律上交统一保管后,再参加抽签分组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到指定候考室等候。
2.在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与面试有关的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
3.考生的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