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一所“具有广阔国际视野、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拥有3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管、文、法、工、理、艺术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近万人。学校是辽宁省政府确定的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十所示范院校之一,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办学声誉,生源质量稳定提高,录取分数逐年上升。2015年,学校被中国教育发展协会、中国教育改革促进会评为“2015中国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6下半年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2)
三、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从事教学和应用研究工作的素质与能力。
3、各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各专业双师型教师要求相关行业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各应用研究中心科研岗位人员要求相关行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各专业教师要求相关行业三至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4、有高校同类岗位工作经历或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四、聘用待遇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各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应用研究中心主任享受学校教授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各专业双师型教师享受学校副教授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各应用研究中心科研岗位人员根据本人工作经历、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学校副教授或讲师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各专业教师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学校讲师或助教职务工资、补贴、绩效奖金待遇。
3、所有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教师,享受带薪寒暑假期。
4、学校定期为从事应用研究工作的骨干教师提供赴海外学习、交流、进修的机会。
五、应聘办法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填写《沈阳城市学院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如无可免)、专业技术职务证(如无可免)、业绩成果及其他有效证件的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公共招聘邮箱:sycubgs@163.com,《申请表》以“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姓名—性别—职称—工作年限”命名。
2、初审:学校将对《申请表》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校将尽快予以回复,确定面试时间。不符合应聘岗位需求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学校根据岗位要求,采用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通过《申请表》和材料初审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业绩成果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学校参加面试。
4、批准录用:面试、试讲后3个工作日内,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通知本人办理入职手续。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邮编:110112;
联系人:刘老师 关老师;
联系电话:024-89597688;
沈阳城市学院官网:www.sycu.cn
邮箱:sycu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