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取消的招聘岗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按照《2016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要求,重新选报其他符合自己条件的招聘岗位。特别提醒因招聘岗位取消,而改报招聘岗位的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改报的时间和地点
改报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下午13:30—16:00时。
改报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和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502室。
二、改报需携带的材料
1、原报名时已盖章的准考证和缴费收据。
2、考生新选报招聘岗位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均含照片)。报名表和准考证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且打印纸均为A4纸。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报到证、户籍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
2017年辽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未取消的招聘岗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要求的方可报考。
2、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招聘岗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
4、相关考生在改报招聘岗位期间,因所留的通信方式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