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临时聘用制公务车辆驾驶员6人,其中A票1人,C1票5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C1票连续驾龄10年以上;
3.热爱车辆驾驶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4.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中共党员及优秀退伍士兵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一年一签劳动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三年内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工资及待遇
A票:1700元/月,C1票150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险。
四、辞退或终止合同
根据区公务用车服务管理办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对不能履行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内部管理考核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3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辽中区婚姻介绍所(原公安局)二楼公车服务管理办;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沈阳市辽中区公车服务管理办,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沈阳市辽中区公务车辆驾驶员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及复印件、驾驶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工作简历、组织关系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健康证明。
4.联系人:李晓波 联系电话:024-87803339
5.资格审查:报名材料由辽中区公务用车服务管理办及人才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面试和选用由辽中区公车服务管理办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辽中区公务用车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O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