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7名森林消防队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原则
1、招聘名额:7名。
2、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5年连山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热爱林业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且吃苦耐劳,能承受专业的森林消防训练。
4、无违法犯罪记录行为。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 月16日8时30分至2016年8 月 17日16时30分止。
2、报名地点:连山区人社局考试中心(原连山区法院六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退伍证、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1寸同底近期照片3张。按规定填写《连山区森林消防队招聘人员报名表》,经初审合格发放准考证。
4、报名咨询电话:2122321。
(二)考试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按测试成绩高低录取,保留秒数后一位小数(四舍五入)。
整个招聘过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林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按成绩高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查有问题或自动放弃者,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由区林业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月实发工资待遇1500元,另外,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后果由考生自负。
2、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考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2123983。
连山区人社局考试中心
二0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