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铁岭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了拟任职人员的供职发言。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铁岭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政府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胡俊波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就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雁、李东风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金田、南毅及组成人员共33人参加会议。副市长孙耀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聂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