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参与评选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市委党史研究室按照省人社厅、省党史研究室、省公务员局《关于评选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辽人社〔2016〕47号)要求,组织各地区、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范围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最后经市委党史研究室审定,拟推荐市委党史研究室宣传教育处、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研究处、大连市旅顺口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张景范、庄河市史志办公室主任孙卫东等单位和个人参与评选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4月18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以真实姓名向市人社局反映(匿名方式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楚成 电话: 88139107 传真:8813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