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88年的兴业银行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27.02亿元。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成立于于2002年9月,十一年来,沈阳兴业成功融入辽沈金融市场主流,成功拓展行业中的龙头客户,一批房地产、财政、电力、公路、化工等行业的重点客户和优质项目与我分行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截至2012年末,分行总资产余额610亿元,各项存款余额 32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0.25亿元,全年实现利润8.06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0.11%,大幅低于辽宁省其他同业的平均水平。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沈阳分行现诚邀立志创业、直面挑战、乐于奉献、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加盟,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柜员
招聘标准
(一)经济金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28周岁以下;
(三)具有两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
二、大堂经理
招聘标准
(一)28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
(二)具有银行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形象较好,有亲和力。
三、零售客户经理
招聘标准
(一)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两年以上经济金融工作经历;
(三)具备一定的金融业务知识,从事过保险营销、大中零售产品销售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熟悉当地市场,心理承受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强,对营销工作有热情和信心;
(五)对有丰富资源或销售和服务能力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四、综合营销业务代表
招聘标准
(一)社会招聘:28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三)具有资源优势、业务专长的人员,相关准入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其他说明
(一)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填写《求职登记表.doc》并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及生活照一张。
(二)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人事监察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邮编:110003。
(三)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兴业银行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