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3、资格条件和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二、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校园网上发布。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8:00-11:30。
2、报名地点: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60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后身)
3、咨询电话:024—86800170、024—88085648。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5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二)面试和试讲
1、面试的组织
(1)面试小组成员由公共评委、省服务业委员会评委和学院评委组成。
(2)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2、面试地点: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现场进行加试。
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公示和聘用
1、体检:体检由省服务业委员会和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2、公示:考核和体检程序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认为聘用人选,经省人社厅备案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计划信息表.doc
二〇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