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要求,省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计划于2012年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省人社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要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年龄的计算,3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有效。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截止日期:2012年7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1、报名
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2、笔试
笔试工作参加省人事考试局组织的统一考试。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3、资格审查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面试
(1)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
(2)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3)面试考官为7人。
(4)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核
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经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7、公示、聘用
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公示时
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省科技厅将公示无疑义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
招聘单位:1.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电话:024-23930911
邮箱:liyingsy@126.com
2.辽宁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服务中心
电话:024-23983010
邮箱:lncxzx04@163.com
其他不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科技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