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高学历紧缺专门人才253名(含卫生系统2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2012年辽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学历紧缺专门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二)具有职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起至5月16日结束。
(2)报名地点:辽阳市人才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市委1号楼三楼331室)。
(3)报名形式:一是直接报名。下载《2012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紧缺专门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并到辽阳市人才办报名;二是网上报名。下载《2012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紧缺专门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lyxdgz@126.com <mailto:lyxdgz@126.com>;三是现场报名。赴省内外高校举办现场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带本人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应注明所学专业、院校层次及学历证明、毕业时间、《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各类证书、奖励表彰材料的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身份证、执业资格证(限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原单位同意报考及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3张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网上报名的还要携带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必须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2、资格初审。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辽阳市人才办在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工作中,对报名人员本着同等条件下依次按学历、职称、院校层次高低优先的原则和同一岗位原则上引进1名不超过1:4、引进两名以上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于面试一周前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时,经研究,视情况取消该引进岗位或减少引进名额。
3、面试。面试初步定于2012年6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分方式。当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对于报考市委党校岗位的,面试通过后,还须在市委党校说课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依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面试成绩并列,则由该评委组差额票决,按得票多少)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市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个人在收到结果后3天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由市人才办统一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考察时,对应届毕业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对非应届毕业生要在此基础上,还要实地考核拟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5、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定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因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公示结果经核实影响聘用、本人在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等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经研究,可以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或视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6、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持辽阳市人才办《人才引进同意函》,在15日内(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间另行通知)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应聘者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应不少于5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辽阳市人才办负责解释。报名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100元。
联系电话:0419-2311656
15141948307/15141948312
附件:
辽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