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计量支付主管1名(工作地点:沈阳);
2.广告设计助理1名(工作地点:沈阳);
3. 气象预报员1名(工作地点:丹东);
4.场道维护员1名(工作地点:丹东);
5.助航灯光员2名(工作地点:丹东);
6.通导机务员2名(工作地点:丹东1名,朝阳1名);
7.管制员2名(工作地点:朝阳)。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电话、传真、邮寄及上门等方式报名无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17时前(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提交到指定电子邮箱(lnairport@sina.com),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不能同时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报名期间,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设有咨询电话:(024)-88294623,联系人:杨先生、宋女士。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者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对外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如有并列,按得分排名顺延)。
资格复审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网站和北京公招网公布,参加复审人员按照通知要求, 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报名表原件等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复审。
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选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复审结束后第2个工作日在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网站和北京公招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相关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对外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对拟考察人选的体检在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资格证书、个人资质、个人资信等情况,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的时间、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
如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2名经考察无合适拟任人选,该职位空缺。
(七)决定聘用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聘用意见,经组织研究决定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予以正式聘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2.在招聘考试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公司将通过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公司为应聘人员保守个人秘密。招聘程序中的时间安排如发生变化,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