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6名,留置场所专业看护人员21名(身份性质不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与公安部门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报考岗位分为三类:
(一)文职岗位辅警类。报考岗位50个,其中男性32名,女性10名,性别无限制8名。
(二)勤务岗位辅警类。报考岗位136个,仅限男性。
(三)留置场所专业看护人员:其中男性10名,女性11名。
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报考职位表附后。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0日(含)至2001年12月30日(含)期间出生);
4. 报考文职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勤务岗位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专科或高中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或高中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专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高中学历报考;
5.具有锦州市(含“四县”)户籍。
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2019年12月30日(含)之前。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辅警类考生,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12月30日(含)至2001年12月30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因公牺牲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3年12月30日(含)至2001年12月30日(含)期间出生)。
3.截止2019年12月30日前,为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的辅警,加30分。在职辅警年龄放宽至(1978年12月30日(含)至2001年12月30日(含)期间出生)。
2019年8月18日前,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未在市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不予加分。
4.公安系统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
5.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留置人员看护类考生,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贫困家庭毕业的全日制大学生;
2.中共党员;
3.退伍军人。
注:符合上述条件人员,笔试考试中加10分,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父母及主要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妊娠期等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7.已经通过招录考试与公安机关委托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辅警;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为2个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 (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绩效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科目二考场 。(锦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综合业务大厅南行800米)
乘215,216路公交车,“车辆管理所站”下车即到。
乘4路公交车,“盛世二手车交易市场站”下车后南行500米即到。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4.所需材料
报考辅警类考生: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加分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一、二级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在职辅警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劳动合同的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并加盖发放单位公章;
⑤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例:民警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警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所有复印件请注明“仅限报考锦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使用”。
报考留置人员看护类考生: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锦州市公安局招聘留置场所专业看护人员报名表》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须提供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加分证明材料:
①贫困家庭毕业的全日制大学生: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家庭低保证明原件;
②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
③退役军人退出现役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参军退伍证明原件;
④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
以上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必须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字,证明样表附后。
所有复印件请注明“仅限报考锦州市公安局留置场所专业看护人员考试使用”。
5、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现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上标明考试时间、地点和考生报考的具体信息,考试地点、考场号及座位号请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查询后自行填写,准考证作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二)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试卷分值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发布的通知。
3.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将在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中及时对外公布。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体能测试的标准为:
组别 |
10×4折返跑 |
纵向摸高 |
男子组 |
≤13秒4 |
≧265cm |
女子组 |
≤14秒4 |
≧230cm |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和递补。详见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发布的面试通知。
4.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及时对外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成绩均相同者同时进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发布的体检通知。
注: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详见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发布的政审考察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存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锦州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锦州市人社局和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
附件:1、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