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市青少年宫体验实践馆公开招聘10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青少年宫体验实践馆雇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聘用在市青少年宫体验实践馆从事讲解体验实践课程、设备维修、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不占行政、事业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资格和聘用岗位要求条件的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户口不限。
三、招聘计划
共10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热爱科技馆事业;
4、具有国家承认的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截止至1978年1月20日);
6、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日期:
2013年1月22日——2013年1月24日
2、报名地点:
辽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新华路500号)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六、考试
考试采用当场面对面提问答辩方试进行。
面试内容:青少年校外教育、体验实践、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对面试被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 聘用管理。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含在聘用期内)。市青少年宫体验实践馆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负责对雇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雇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 雇员待遇
1、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为120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2、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单位每月为雇员交纳社会保险。
招聘咨询电话:
辽阳市青少年宫:4921876
辽阳市人才中心:3715564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阳市委员会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青少年宫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2013年辽阳市青少年宫体验实践馆招聘雇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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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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