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17日(含)至1981年12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锦州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等资格材料取得时间要求在2017年12月17日(含)之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提前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中有下载模版)并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9:00-2017年12月19日下午16:30(每日具体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址:锦州市民政局 锦州市军供大厦后院“八一楼”一楼大厅(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八号)。
报名费用:50元
4、准考证发放、填写和使用
准考证将于报名时发放,考生要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再次登陆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并认真填写考试地点、考场号及座位号等具体信息。填写后的准考证作为本次招聘唯一准考证,自行保管,因个人查询、填写错误或丢失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具体步骤详见报名地点粘贴的《考生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只允许考生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职位未达到1:2的开考比例,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如有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及时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更新通知,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从报名至考试结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
在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参照公务员考试阅卷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复审)
1、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
2、审查内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公示。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如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该招聘职位。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附:
1、2017年锦州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3、《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