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妥善处理好2000年之前大中专毕业生的安置就业问题的要求,根据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全市1996年至2000年定向委培中专毕业生上访有关问题的函》(朝人社函[2016]14号)文件精神,经区长办公会议定,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在2000年之前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九四、九五年入学,龙城区劳动人事局委托高校培养的结业生中招聘编外(临时)用工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德;
(三)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暂定有犯罪嫌疑,现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招聘。
三、招聘范围
根据朝人社函[2016]14号文件精神,招聘对象为2000年之前毕业的统招、定向、委托培养(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生源地是龙城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及九四、九五年入学龙城区劳动人事局与高校共同委培的结业生。
四、招聘编外临时用工单位及名额
(一)聘用单位为龙城区所属的各镇街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含园景区)。
(二)聘用名额50人(其中:龙城区劳动人事局与高校委培的25人)。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龙城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校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4张。报名地址: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房间,报名咨询电话:372107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与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院校进行核实核对。经审查,凡不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的,一律不予参加考试和聘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经审查合格的签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此次招聘采用考试(笔试)形式,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为90分钟)。
(一)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题参照省、市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试题模式;
(二)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到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医院为具有体检资格的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 [2010]19号)实施,经体检不合格者,不作为聘用人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招聘人选,将在龙城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聘为编外(临时)用工,凡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办理相关招聘手续,到用工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道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需签订编外(临时)用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不合格人员不再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月工资1200.00元,从聘用之月起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有关要求
(一)参加报考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于在考试过程中,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以及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参加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十、本公告内容由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朝阳市龙城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421-3885335
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