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过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本溪县2017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类岗位50分,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岗位40分,乡镇卫生院执业护士岗位55分,教师类岗位66分。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予以公布。
公共岗位类(1—27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请于2017年8月7日-8月8日(星期一、星期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信网学历证明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卫生类(28—54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请于2017年8月9日—8月10日(星期三、星期四)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信网学历证明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教育类(55—88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请于2017年8月11—8月12日(星期五、星期六)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教师资格证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审核)。但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由考生本人到该证书的认证机构开具证明。
要求限制本县户籍的岗位需携带户口本。
报考实验小学小学信息技术(55岗位)的考生,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资格审查地点:本溪县人才服务中心(人社局三楼)
附件:2017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