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为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县人社民政局批准同意,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长海县公安局此次共招聘政府雇员4人,招聘岗位为舆情监控员,全部为男性,实行轮班值守工作机制。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长海县常住户籍,且具有在长海县大长山岛镇自行解决居住生活条件的;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3、年龄在27周岁以下的男性(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文身;身高1.75米以上,无色盲、色弱;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吸毒历史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2、直系血亲和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 、其他原因不宜录取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8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长海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11室(长海东路51号)。
3、报名方式: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同一版底2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现场填报《长海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报考当天一并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上午8:30-10:30,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长海县第一中学)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前30分钟开始入场,笔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50%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县公安局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予以确定符合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出现分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请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复印件(A4纸)、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未按期毕业,取消聘用资格)、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如有计算机技能证书可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A4纸)。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参加计算机实操考试的资格,由此产生计算机实操考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审查。
3、计算机实操考试。参加计算机实操考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排序且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计算机实操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windows操作、office、internet的使用和文字录入。计算机实操考试时限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实操成绩按20%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4、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和计算机实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予以确定,末位出现分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观形象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30%权重计入总成绩。
考试期间考务人员、考生将实行封闭管理,统一关闭、保管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县公安局适时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确定符合参加资格审查、计算机实操考试、面试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自负。在资格审查、考试前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视为未入围人员,长海县公安局不另行通知,若有不明事项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9882909)。
5、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计算机实操、面试权重5:2:3的计分法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实操成绩20%+面试成绩3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
(三)政审
政审考核工作由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于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招聘人员名单确定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411-89882909、89882850
此次招聘县公安局享有最终解释权。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