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铁西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辅助人员为派遣合同制人员。招聘的人员没有公安执法权限,辅助民警开展工作。辅助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交警支队铁西大队开展工作,并由交警支队铁西大队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辅助人员9名,要求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无刑事处罚记录;
4、年龄32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有法律专业的优先录用,有B票(含B票)以上或者摩托车驾驶证的,熟练掌握驾驶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72米以上(含),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及重大疾病,无前科劣迹;
6、具有沈阳市户籍,如非沈阳市户籍,需在沈阳市居住半年以上,且在铁西区内购置房产(房产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名下);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在职公安民警的子女、退役士兵。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伍人员(有退伍证),年龄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或同等学历;
8、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遵守《保密协议》。
四、工资待遇
每月基础工资1700元(含个人缴费部分),缴纳“五险一金”。每月发放绩效工资500元、每年递增工龄工资50元。招聘的辅助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4月1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交警支队铁西大队六楼609室
(铁西区景星北街小北一路)
3、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身份证、户口簿、房证、学历证明、退伍证、驾驶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规格)。
(3)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均在“铁西区政府网”(www.tiexi.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请考生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4、咨询电话:86836369,17074035969,曲警官
(二)招录程序
统一组织招聘考试,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录取成绩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60%】。
1、通考项目:体能测试
项目 |
达标标准 |
10米×4往返跑 |
≤12″8 |
1000米跑 |
≤4′25″ |
俯卧撑(1分钟) |
≥24次 |
立定跳远 |
≥2.29米 |
(1)分数设定
总分为100分,每项各为25分。
(2)记分方法
参加测评人员成绩未达到达标标准的,记零分;单项成绩在达标标准以上的按成绩依次排名计分,第一名为满分25分,依次递减0.15分,成绩相同的按并列记分。
2、面试(满分100)
面试由交警支队铁西大队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请登录铁西区政府网查询)。
(三)体检
拟录用的9人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出现空缺或者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由高到低补录。
(四)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由交警支队铁西大队具体负责实施,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其直系亲属是否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进行考核。遇有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参加政审合格的人员张榜公示1周(公示结果请登录铁西区政府网查询)。
六、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体能测评、面试成绩、体检、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
交警支队铁西大队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