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指导及全县涉诉案件的管理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7名法律专业人才到县政府法制办工作。
具体要求:
1.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或从事法律事务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我县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属性。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在法制办服务期限原则上满三年方可调动。
报名人员经县政府办公室、人社局、编委办、法制办集体考核确定。
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25日
报名地点:县政府法制办(政务中心B-804)
联系人:刘飒(电话:024-87123014)
法库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